6月7日上午,华岳实验中学在学校篮球场隆重举行升旗仪式。伴随激昂雄壮的旋律,全体师生肃立注目,高唱国歌,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,迎风飘扬。随后,熊晓民校长作“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》,(以下简称国旗国歌国徽法)做守法公民”国旗下主题讲话,要求全体师生认真学习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,自觉维护国旗、国歌、国徽的尊严,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法治意识,做守法公民。
随后,班主任利用班会课举行了“弘扬国法精神,厚植爱国情怀”主题班会,带领学生学习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。
国旗、国歌、国徽,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,代表着中华人民共和国,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该尊重和爱护。《国旗法》中规定“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的犯罪行为。
班主任上法制教育课,师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升挂国旗国徽、奏唱国歌的礼仪规范要求。 国旗国歌国徽庄严神圣,爱护国旗国歌国徽就是爱国。 此次学习活动,让全校师生对国旗、国歌、国徽有了更全面、更深刻的认识,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爱国意识。 |